2025年12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池州監管分局核準楊健交通銀行池州分行行長。
【資料圖】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池州監管分局關于楊健交通銀行池州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池金復〔2025〕39號
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
《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關于核準楊健任職資格的請示》(交銀皖〔2025〕61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楊健交通銀行池州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池州監管分局
2025-12-11